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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調整2022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1-29 10:28 文字大小: [ ] 瀏覽次數:

    市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解決我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江蘇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省政府令50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11〕33號)以及《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08〕85號)等文件的精神,結合市區保障房供應方式改革等實際情況,現對調整2022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標準通知如下:

      1.調整廉租住房保障標準

      2022年度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住房困難家庭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937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廉租房實物配租。

      2022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仍按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0元、低保(特困)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5元標準計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每月不足500元的補足500元,放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在原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0%補貼額度。

      2.調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

      2022年度無錫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調整為:申請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699元(含)以下、且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市區范圍內取得過任何拆遷安置補償的無房家庭。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保障標準,仍按照原有規定執行。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準入標準和申請日期另行公布。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3年1月29日

    來源:住建局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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