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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口簿上只有父母一方及孩子的名字,房產證是父母一方的名字,是否能上對口學校?

    發布時間:2025-05-20 15:09 文字大小: [ ] 瀏覽次數:

      符合《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無錫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中列舉的允許此類情況且能提供相關證明的,可以正常入學。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情況入學辦理:

      ①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②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④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籍,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

      ⑤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來源: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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